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說明: 一、依據國教署109年2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6003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教學訪問,以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,國教署特訂定旨揭計畫。 三、旨揭計畫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3日(星期五)受理「受訪學校」提出109學年度之申請,摘要說明如下(餘詳見附件): 計畫期程: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。 申請資格: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4條與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第4條及第5條規定,報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,或具有特殊需求之學校,得提出申請。 可獲補助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。 申請方式:由本局彙整後函報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高雄餐旅大學。 四、本案申請時程:有意願參加旨揭計畫受訪學校,請各校於109年4月3日(星期五)前將申請表寄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陳嬡玫收,以完成申請報名作業,於本局收件截止日後再行繳交者概不受理。 五、如有相關疑義,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可歆小姐或陳宜楣小姐: 電話:(07)8060505分機1202。 電子信箱:kehsin99@gmail.com、nkuht01@gmail.com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0-02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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