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說明: 一、依據109年2月10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0901635331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,避免疫情群聚擴大,各場次研習辦理情形說明如下: 照常辦理:昌平國小、柑林國小及大觀國中。 延期辦理: 重慶國小、光復國小及復興國小。 預計延至109年5月後辦理。 承辦學校請務必先延長報名時間至109年4月30日,以保留已報名學員參訓資格,研習時間於5月前另函通知。 取消辦理: 蘆洲國小。 請已報名該場次學員擇其他場次參加。 三、請學員配戴口罩參訓,若於研習前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等症狀,請勿到場並主動聯繫研習承辦人員取消研習。 四、請貴校務必轉知單位同仁研習活動辦理情形訊息。 五、檢附本案研習課程場次表1份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0-03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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